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发布通知,要求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拔确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签字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人员,于2009年8月30日之前将人员名单上报证监会会计部。
中国证监会今后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所报名单,在受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和审计业务质量时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