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开始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发布日期:2009/7/1 23:30:36 点击率:716

今日,中注协网站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至日为710

  在该办法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执业会员停止执业不超过5年。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超过5年的,应通过相关专业知识测试。相关测试规定另行制定。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宁琦

  联系电话:(010)68721166-1605

  传真:(010)68721166-5101

  电子邮件:dcwj@cicpa.org.cn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