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09]25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5/15 23:54:44 点击率:597

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四批共有12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附件: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第四批特案免税船舶清单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