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扶持政策首次适用于外企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王建平 发布日期:2009/3/19 9:18:44 点击率:765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今年头两月,我市注册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下行趋势仍十分明显,预计今年一季度乃至上半年,困难、挑战将更多。为此,苏州出台3项政策、两级财政投入10亿元,全力扶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市外经贸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为促进开放型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并保持平稳增长,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苏州市出口推进计划》、《苏州市对中央财政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进行配套的实施细则》三个政策文件,预计市本级财政总共将投入1亿元左右用于配套。据初步估算,今年预计市本级财政和各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各类扶持资金将达到10亿元左右。在这其中,有一项政策特别引人注目,那就是我市第一次将外经贸扶持政策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记者了解到,《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从外贸、外资、外经、外包等方面促进苏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意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财政扶持力度大。 2009年预计市级财政用于扶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资金将超过4000万元。二是在我市第一次将外经贸扶持政策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三是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含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苏州下属五市(县)参照本意见执行。按现行财政分担体制,其中平江区、金阊区、沧浪区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吴中区、相城区、园区、高新区由市级财政补助40%。市级财政和各区资金配套将超过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