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报告指出,面对美国次贷危机,国际会计准则正不断进行修订,我国需密切关注并适时对现行会计准则进行动态完善。为加强准则的执行监管力度,近期将在证监会系统内先行建立会计个案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监管机构对会计监管个案的认定权。
报告指出,2007年是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新旧会计准则总体平稳衔接,但部分规定对公司影响较大。如,应付福利费余额转回大幅增加当期利润,长期投资追溯调整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大幅下降,不再确认和摊销股权投资差额导致期初未分配利润下降,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大幅提升当期利润,子公司“超额亏损”在报表内确认等。
根据执行中的问题,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梳理各种形式的规定,明确相互关系和执行效力。在准则的内容方面,考虑在加强对市场关注的重大会计问题和相关案例研究的基础上,从细化会计准则和增强操作性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准则内容。如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于可能产生较大市场影响的准则项目,如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股份支付、资产减值等也应结合市场中的执行案例,不断细化准则规定,并根据情况适时制定操作性的指引。
在境内外会计准则协调方面,适时对现行会计准则进行动态完善。为应对2007年以来出现的美国“次贷危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在加速推进现有的一些会计准则项目,并不断研究制定新的准则以及指南,我国需密切关注并适时完善现有准则规定,避免出现新的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同时,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监管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范体系,特别是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
三是加强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建立强制性后续教育制度和诚信监管档案。
四是强化监管机构对会计监管个案的认定权,规范相关监管原则的信息发布渠道。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层从自身利益出发操控会计数据的动机显著增强,面对上市公司的大量个案,由于时间性要求较高并且涉及的情况千差万别,准则制定者无法对所有问题均给予及时的答复。对此,近期将在证监会系统内部先行建立会计个案的应急反应机制,保证监管系统内部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标准的一致性,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应进一步规范相关监管原则的信息发布渠道,保证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标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