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职审计”更要事前监督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霞 发布日期:2009/3/9 8:49:41 点击率:658
        3月6日上午,全国人大北京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透露,目前北京已经开始试行对领导干部的离职审计。今后,还建议对审计结果公开,一旦对领导干部审计后发现了问题,即移交相关部门。(3月6日《北京晚报》)

  试行对领导干部离职审计,这是很好的举措。作为一种审计形式,离职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存在的问题,从中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拿出整改方案,以修补制度漏洞。从这个角度说,离职审计有助于监督权力运行,让公共资金的使用等更加规范,避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不过,离职审计也有一定的不足,因为这种审计是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属于事后监督,因此即便审计出问题,对于整个既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都已经于事无补。比如一些贪官在任期内将公款挥霍一空,或者将违法所得转移藏匿,此时即使审计出问题,也无法挽回损失。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武汉大学廖洪教授说得好,“洪峰来临之时,上游不筑坝,下游如何抵挡?”这里的“上游”,笔者认为不仅指“离职审计”前期的制度建设,还包括官员离职之前的审计监督。

  因此,“离职审计”固然不可少,但更应该强化在职监督。无论是从被审计单位事业的发展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来说,还是对约束广大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财务资金的运行以及强化职责等而言,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上,只有完善的不间断的监督,才能让公权力有序的运行,才可能最大限度的避免腐败。一言以蔽之,我们更期望看到事前与事中的监督,看到一种常态的监督。只有通过这种不间断的监督,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尽职尽责,才能促进执政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