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大事牵动人心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姚长辉 发布日期:2009/2/17 17:10:37 点击率:588

2008年,增值税转型、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税政大事相继出台,产生了非常重大的社会影响。那么,2009年又会发生哪些税政大事呢?有关方面有哪些安排?

本报记者最近采访了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史耀斌不仅对大家关心的2009年政策走向给予了介绍,还对2008年的几件税政大事做了评价。

 

记者:我现在经常被同事和朋友问及2009年税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什么,近期会不会推出新的税收政策,史司长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一下?

史耀斌:总的来说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大提出的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对税政工作的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行结构性减税,稳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地区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大家都比较关心的税制改革会有哪些进展呢?

史耀斌:2009年我们会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好增值税转型改革,继续完善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研究完善消费税制度,继续推进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改革以及房产税改革,完善契税政策,深化车辆购置税改革,积极推进环境税研究工作,继续做好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近几年新出台税收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记者现在人们比较关心两个税种,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另一个是资源税,您能不能大体讲讲这两个税种下一步的改革情况?

史耀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有步骤地推进个人所得税全面改革,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方面,主要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拟定并出台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拟定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办法和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并择机实施。同时,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对部分价格较高、利润空间较大的矿产品情况进行调研,适时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

记者:物业税改革有什么动向?

史耀斌:在这方面我们正在做的主要有:认真做好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的相关工作,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制度;修订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推进按房产评估值计征房产税的改革;稳妥推进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着重研究统一模拟评税试点的软件、标准和方法,积极推广确定无原值房产计税依据、核定房地产交易价格申报不实等模拟评税成果的应用工作;全面总结五年来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稳妥推进模拟评税扩大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个人住房数据库建设以及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新扩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标准更高、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完整。

记者:这几年人们对节能、环保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税收政策促进节能、环保的期待也越来越强烈,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史耀斌: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举措,在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并择机实施,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研究车辆购置税制度改革,研究开征环境税。同时继续按照“节能、减排者受益,高耗能、高排放者受罚”的原则,落实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包括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出口退税政策,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节能和环保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运用,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大力支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记者: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今年在运用税收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方面还会有什么举措?

史耀斌:今年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税收宏观调控,落实好已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提高研究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提出相关税收政策建议;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研究和完善相关涉农税收政策,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好形势,如农村金融的税收政策、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等;二、统筹研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包括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落实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房等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所涉及的税收政策等;三、加快实施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促进科学发展;四、研究完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深化改革的税收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五、继续研究完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六、研究完善支持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记者: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2008年。这一年税收大事既多又重要,各个方面都有评价,那您的评价是什么?

史耀斌:财政部有关领导对我们税政司工作的评价是“顽强拼搏、成绩不斐的一年”。确实,在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和国内改革攻坚的双重压力下,新企业所得税法平稳运行,四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两次调整印花税政策,成功推出增值税转型方案,顺利修订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特别是成功推进了燃油税费改革,这一切真的来之不易。可以说,一年当中我们几乎是“马不停蹄”,绷紧的弦一刻不曾放松。

记者:要是用一句话来说出2008年的最大特点,应该怎么概括?

史耀斌:那就是我们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了税收宏观调控的作用。2007年年末,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双防”的宏观调控目标,即防物价过快上涨和防经济过热,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经济环境急转直下,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增加,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因时制宜,把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上涨过快。从2008年9月下旬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再一次果断决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配合国家不同时期的宏观调控要求,我们适时调整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记者:您印象中2008年最主要的税收调控措施是哪些?

史耀斌:一是运用税收政策,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国内物价。比如年初取消了84个税则项下的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政策;为了控制食用油出口,确保国内供给,稳定国内物价水平,2008年6月取消了36个税则项下的植物油的出口退税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为促进粮食安全和价格稳定,推动地方商品储备事业发展,明确了地方商品储备的税收政策;二是运用税收政策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实施了结构性减税政策。比如,调整和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土地增值税。再比如,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下半年我国四次提高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劳动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商品以及部分受影响较大的商品。这4次调整一共涉及7530项商品,约占全部商品总数的55.7%。还有,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们还两次调整了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还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记者:看来2008年的税事您真的都铭记在心了。

史耀斌:其实远不止这些。2008年在税改上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比如大家都知道的增值税转型在全国全面推开、燃油税费改革顺利通过,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这些改革解决了我们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还有,2008年,我国经历了两次自然灾害,一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另一是5·12汶川地震灾害。灾害发生后,我们立即梳理了已有政策,并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深入灾区,征求各方意见,在保持全国税制统一、便于征管及与财政支出政策相协调的前提下,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所有的一切,都注定2008年让人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