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内部审计体系亟需重构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李伟 发布日期:2009/1/31 8:38:07 点击率:786
        近年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理论研讨会,并就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现状达成共识:组织结构方面,董事会机构职责不清,独立性不强,尤其是董事会与管理层成员重合过大;监控机制方面,“弱所有者,强管理者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普遍。这也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审计范围有限,审计作用不显著,审计人员的构成不专业。

  事实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该、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包括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中发挥维护作用,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管理控制作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挥评价作用,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等。

  显然,我们需要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重构国有企业治理新模式,提升审计委员会的地位,确立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进而重新定位内部审计的角色,这样才能激发出内部审计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的生机与活力。

  明确定位,拓展职能

  要建立起与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相匹配的内部审计制度来,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以之为目标和衡量标准,才有可能在现实运作中实现内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组织形式的演变,内部审计职能目前正经历着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的转变。现代内部审计更多侧重于“服务”,即经济评价。内部审计人员除了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当局报告有关查错防弊和资产保护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务是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项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但作为国有企业,其固有的产权属性决定了其内部审计并不能简单定位为服务职能,而应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包含监督、评价、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作用的职能体系。具体而言:

  1.监督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已由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资产委托经营关系,因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为资产责任监督,即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国有企业法人除了对国有资产负保值增值责任外,还应对企业的债权债务人、经营合伙人等履行相应的经济责任;因此,对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质量、债务债权状况进行有效监督,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

  2.评价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激化,决定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在很多情况下不是资金的多少,而是产品的竞争力,这又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实力和推动技术进步的能力。而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在短期内常存在矛盾,这就需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地、客观地进行评价,使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与保持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协调。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掌握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地评价企业的运行效果、找出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综合评价技术、资金、效益状况和发展,从而为企业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

  3.管理职能。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的风险也不断加大,这就要求企业内部 审计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找出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从而提高其经济效益。尽管内部审计人员并不具有实施具体管理的权限,但其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使其具备了从企业长远、全局发展高度检查、分析、考虑问题的能力;通过其对管理活动的具体评价,又使其具备了及时、有效纠正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错误和弊端的能力。

  4.服务职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是通过对被检查的经济活动的分析、评价,向企业领导者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提供咨询等服务,从而帮助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的功能。内部审计的服务导向性转型已成为目前的大势所趋。

  拓宽内审应用领域

  如前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组织形式的演变,内部审计职能目前正经历着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的转变。因此,内部审计的范围也应随之扩大,不应只局限于财务会计部门。

  很多国际型大企业,其内部审计的范围都不仅仅局限于财务会计,而是更多地涉及到经营决策、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生产工艺流程、研究开发、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源有效利用、企业战略管理等很多方面。其核心就是为组织内部管理服务和帮助组织增加价值。要使我国的国有企业变大变强,必须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迅速改革我国现有的不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

  合理设置机构及人员

  首先,从机构设置上说,领导内审部门的机构权威性越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越强。可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改革。一是在总公司层面上,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长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形成处于决策系统与执行系统之间的监督系统。二是在分支机构层面,根据业务规模和性质,同时考虑成本因素,设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部门,行使执行系统的内部审计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便于审计工作的开展,保证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各分支机构的审计机构应垂直归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其次,从人员及业务方面看,内部审计部门的业绩考核、人员职务的升迁和薪酬的变动应直接由董事会决定,不与所监督部门发生任何利益关系。内部审计人员不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业务活动,以便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做出评价和鉴定。应建立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保护机制,保护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的监督者,从机制上保护其独立性。

  改进内审手段和方法

  制定企业内部审计的法规,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身份,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内部审计人员有章可循,是国有企业审计工作面临的迫切任务。同时,要做好内部审计新人的选拔和老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教育,抓好内部审计队伍的业务和作风建设,真正建立起高素质、高效率的内部审计队伍。只有这样,内部审计的作用才能完全发挥,企业的经济才能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