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至6日,金鼎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金大荣和副主任会计师黄波、邹建祖、李袆琼和高级经理张雪梅等参加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破产管理人培训。苏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系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8)298号文件批准的苏州市第一批破产管理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