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记者发现,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对于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而言,放宽市场准入无疑为他们能够成功创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指导意见》提出,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要想创业成功,仅有创业意愿还不够,关键还要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同时,还提出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求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对于创业者而言,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为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