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实现增值税充分抵扣上下功夫
来源:中华财会网 作者:王建平 发布日期:2017/1/20 13:29:56 点击率:1389

    税款抵扣机制的有效运行是增值税制度成功实施的关键。通过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和优化外部税收管理环境,可以促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实现充分抵扣。
    税款抵扣机制的有效运行是增值税制度成功实施的关键。此次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在增值税税率、抵扣范围和过渡期制度安排已确定的政策框架下,要实现中央提出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目标,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的充分抵扣。
    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方面存在问题
    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初期,湖南省国税局在税负分析中发现,试点企业税负普遍下降,但一些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存在税款抵扣不够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各个经营网点的水费、电费很大一部分没有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如长沙银行每月水电费支出在300万元左右,试点初期每月仅有1万元左右的进项税额。二是各经营网点房屋租赁费支出很大一部分没有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如建设银行湖南分行2016年5月~6月共发生不动产租赁费用1982万元,但仅仅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2万元。三是不少本应是取得适用17%或13%税率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却仅仅取得适用3%税率的抵扣凭证。据对重点银行试点纳税人的调查,若取得全部按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平均增值税税负可以下降0.3个百分点左右。
    进一步分析产生上述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主要在于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在全面、有效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实施充分抵扣方面主观努力不够。另外,试点纳税人的外部税收管理环境还不够优化,向银行业试点纳税人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一些上游企业或个人不能全面开具、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
    帮助企业实现充分抵扣的有效办法
    查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湖南省国税局从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与优化外部税收管理环境两个大的方面入手,出台了优化银行业税收服务的25条措施,促进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实现充分抵扣。
    帮助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有效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上下联动,及时深入银行业试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纳税辅导,畅通税企双方的沟通交流渠道。向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发放银行业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提示事项表,引导试点银行确立依法充分抵扣的理念,根据税制的变化合理选择供货商,调整采购合同的定价原则,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依法足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优化试点纳税人的外部税收管理环境。加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协调为银行业试点纳税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电力和自来水的供电、物业等单位,向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积极协调地税机关,有效解决其他个人向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出租房屋不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行之有效的工作使得银行业试点纳税人重点抵扣项目的抵扣税额逐月增加,减税额亦随之增加。据统计,湖南省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银行,第二个申报季月均申报抵扣税额是首季月均申报抵扣税额的2.14倍,第二个申报季月均减税额是首季月均减税额的2.09倍。
    所施之策可在整个营改增试点领域复制
    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在试点中遇到的抵扣不充分问题在所有试点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具有普遍性。导致抵扣不充分的内在原因明显具有共性。因此,对银行业试点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的所施之策在整个营改增试点领域进行复制、推行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通过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和优化外部税收管理环境,可以促进增值税抵扣机制更加紧密、有效地运转,更好地发挥增值税的职能作用,实现增值税改革的政策目标。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增值税纳税人的管理理念有明显转变。依法、充分抵扣的意识得以确立,市场策略的选择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较好地适应税制变化的要求。在全社会形成从事提供货物和劳务等经济活动的纳税人依法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和依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良好习惯和秩序,并呈现良性循环的大好局面。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目前,湖南国税局系统正在将针对银行业试点纳税人所采取的措施扩大到所有的营改增试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