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运用的基本概念。在计划审计工作站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金额重大的错报。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第三条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从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角度阐释重要性概念。
如何理解
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以不同的术语解释重要性。但通常而言,重要性概念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如果合理预期错报或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的金额或性质的影响,或受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判断某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基础上作出的。由于不同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可能差异很大,不需要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此,重要性水平需要从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去考虑,如果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则错报金额即为注册会计师应当认定的重要性水平。
有何作用
在计划及执行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首先需要预估重要性水平,根据预估的重要性水平去指导审计工作。在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后,需要确定是否修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当未调整的错报漏报的程度超过了重要性水平,则需要考虑其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影响。
选择基准
1221号准则第十条规定: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指南指出:确定重要性需要运用职业判断。
为此,通常先选定一个基准,再乘以某一百分比作为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在选择基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一是财务报表要素,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二是是否存在特定会计主体的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如为了评价财务业绩,使用者可能更关注利润、收入或净资产。三是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四是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和融资方式。如果被审计单位仅通过债务而非权益进行融资,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更关注资产及资产的索偿权,而非被审计单位的收益。五是基准的相对波动性。
同时,审计指南指出:适当的基准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包括各类报告收益,如税前利润、营业收入、毛利和费用总额,以及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
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通常以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基准。如果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不稳定,选用其他基准可能更加合适,如毛利或营业收入。
笔者认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实体通常以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基准。主要理由是:税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因此通常影响决策者判断的是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但是,不能对此机械地加以考虑。
比如,对于A股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况,自其公布第三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如公司未公布年度报告,则自《证券法》规定的年度报告披露最后期限到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应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五个工作日内就该公司股票是否暂停上市作出决定。
而股票是否仍能上市交易,对于其主要的报表使用者而言,是做出决策的重要因素。对于税后利润很小的上市公司,可能采用税后利润更为合适。因此,需要从报表使用者决策的角度去考虑重要性水平基准的选择。
另外,如果采用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基准进行计算,从中选出一个最低的金额作为重要性水平并不合适。重要性水平应当从主要风险出发,计算几个不同基准。若混淆了主要风险,可能影响审计效率。
比如,某个咨询公司利润很高,但资产额很小。如果采用资产额和利润分别计算,最后采用资产额作为重要性水平的起点,可能极大地影响审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