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26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4/5/13 15:08:49 点击率:688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4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285.9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4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43 13日,票面年利率为3.66%,按年付息,每年3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7313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9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9%。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512进行分销,从514日起与原发行部分56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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