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77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 发布日期:2013/12/9 16:27:00 点击率:582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82.1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117,票面年利率为4.13%,按年付息,每年1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8117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6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28%。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1211日起与原发行部分29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