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墨重彩 风云激荡———记者眼中“十六大”以来的会计与税制改革
2002年11月8日~14日,党的“十六大”在北京举行。十年弹指一挥间,2012年11月8日,我们即将迎来党的“十八大”。“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十年,是精彩的十年。本报记者站在会计人的视角,试图撷精咀华,梳理与会计人密切相关的会计十年与税制十年,以期在大时代背景下,对这变化的十年有更深入的了解。
会计十年:火热·变迁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十六大”以来,由财政部统一管理、会计司具体负责的全国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得风生水起,有声有色,在会计法制、会计准则、会计人才、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会计研究及对外交流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丰硕成果。
尤其是最近三年来,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与等效,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规划深入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适时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顺利实施,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首批试点成功,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做强做大等。这些会计改革的实践已成功作用于中国经济,并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
会计准则:从“制度”到“准则”的变迁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十六大”以来的会计十年,是火热的十年,变化的十年。而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会计准则。
中国的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素有“准则”与“制度”之辩。而2006年则成为二者的分水岭。2006年之前,中国的会计界基本以“制度”统领。2006年,中国迎来了企业会计准则。
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制度》,加上2000~2001年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此为主干,辅以若干行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建设基本完成。
随着中国经济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实施国际化战略。中国企业要“走出去”,采用国际通用的国际会计准则成为必然。
从2005年初开始,财政部全面启动了企业会计准则建设。
2005年11月8日,财政部副部长、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王军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2006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一个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这些构成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
《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之后,受到国内外各方的关注与认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逐渐与香港、欧盟实现等效。
为构建会计准则标准体系,财政部又于2011年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并决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截止目前,中国的会计准则已经基本形成以《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主体的会计标准体系。
会计法制:学习宣传“两法”成重点
中国的会计法规以《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为基础。学习、宣传两部法律,是“十六大”以来的会计基础性工作。
2005年,《会计法》迎来颁布实施20周年。2005年4月2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了纪念会计法施行20周年座谈会。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注册会计师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甚至成为了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修法的呼声十年来一直不断。2012年3月3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修法征求意见。10月31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表示,《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预计于明年完成。
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建设成品牌
“十六大”以来,财政部门大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目前,全国有1 400万会计人员,并且会计职业领域已经从传统的以记账、算账、报账为主,拓展到内部控制、投融资决策、企业并购、价值管理、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等高端管理领域。
在会计人才建设中,2005年开始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建设已经形成品牌。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已成为长效机制和永久性政策措施。
财政部于2010年9月21日发布的《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则成为承上启下的会计人才培养的政策集合。
注会行业:发展五大战略
“十六大”以来,尤其是中注协“五代会”以来,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
以2009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56号文件为标志,注册会计师行业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行业发展五大战略: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深入实施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以培养服务专长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人才战略;以加大政策支持和品牌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以系统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行业信息化战略;以推动交流与合作为重点,积极参与行业国际事务。通过“五大战略”的实施,2011年,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439.53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
内部控制:浓墨重彩的一笔
内控建设在十年会计管理工作中是值得大书特书、浓墨重彩的一笔。
早在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就发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尝试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7年之后的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会暨首届企业内部控制高层论坛。会议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此后,《基本规范》配套指引陆续发布。
基本规范的制定发布,是继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实施之后,中国在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
会计信息化:驶上发展的快车道
“十六大”以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信息化已经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极大助力。会计工作也不可避免地搭上信息化的快车。
以2009年4月12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起点,会计信息化法规体系和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逐步建立。
此后,财政部在2010年发布通知,在部分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中试点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除了在部分上市公司中试点外,以XBRL为基础的企业会计准则还在石油、银行等行业中试点行业分类标准。
税制十年:调整·改革
“十六大”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经历了结构性、渐进式的调整,经过十年变革,我国几乎对现行的所有税种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其中重大的改革包括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消费性增值税及“营改增”、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调整个人所得税、完善出口退税、规范纳税人权益保护政策等等。
印象最深刻:取消农业税
在所有税制改革中,令公众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2005年取消的农业税。
2004年,国务院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新中国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被依法废止,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阶段。
轰轰烈烈:转型增值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先后进行了长达四年半的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2008年底,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化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此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其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张广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增值税转型较好地解决了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问题,使我国的增值税制度向中性化方向大大迈进了一步,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调动了企业更新设备的积极性,为应对当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快速恢复经济,提供了强大动力。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本报记者指出,作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转型在十年税改中居于首要地位,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
最公平: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在增值税转型的前一年,中国还推行了另一项重大税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2008年1月1日以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从33%降为25%,同时还清理和取消了一批外资企业专享的税收优惠政策。
施正文认为,两税合并的意义在于中国政府正在为建立统一完善的税制做出努力。
2011:税制改革大提速
进入2011年,我国税制改革明显提速,在这一年中,房产税试点、个税改革、车船税改革、资源税改革、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等纷纷出台。
2011年1月28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上海、重庆两市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迈出了房产税改革的第一步。
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
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征税。重庆、上海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受到很多争议各种赞誉和批评一直充斥着舆论空间,然而自这两个城市推出试点后,并没有后续的城市跟进,未来改革方向仍迷雾重重。
十年来,我国的个税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按照修订后的《个税法》,从2011年9月1日起,公司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的2 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月3 500元,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工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税率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一年42 000元,即相当于每个月3 500元。同时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将原来的九级超额税率改为七级,将最低档的税率由5%调整到3%。
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网上征集意见的形式。因为事关每个人的利益,网上反馈意见数量一个月的时间就超过23万条,创全国人大立法以来网上征求意见的最高纪录。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
2011年9月30日起,国务院公布了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令》,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此次改革增加了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原来从量征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同时统一了中外油气企业资源税制度。在这之前中外油气田资源税制度是不统一的。
2011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完成了车船税法的立法工作,《车船税法》是我国第一部由暂行条例上升为税法的税法,也是第一部地方税的税法及财产税的税法。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
2012年7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2年9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有专家预计,除已在部分地区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外,邮电通信业和建筑安装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将有望进入试点名单。
“营改增”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最热词,同时也是目前规模最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还有学者表示,增值税从“转型”到“扩围”的推进,不仅是税种吸收合并问题,还隐含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再划分的问题,如果不理顺这个关系,则改革将会面临地方阻力。
往者可鉴
通过梳理“十六大”以来的会计、税制改革的经验,记者将其总结为坚持改革,坚持开放,坚持创新。而这十二个字也是“下一步会计税制改革所必须的。
“十六大”以来的会计税制改革已经波澜壮阔,记者相信,“十八大”之后的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将会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