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已于2011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平稳实施。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12年2月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财会[2012]3号)加以明确,对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效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境内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正式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内控组织实施、内控实施的进度与重点、内控人才队伍培养、小型企业内控建设等,需要研究解决。为此,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有关上市公司、咨询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财会[2012]18号)。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分别围绕着企业应如何正确把握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同的企业应如何把握好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进度和重点、企业应如何改善内部控制专业人才缺乏的状况、集团性企业应如何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时,应重点考虑哪些因素、企业应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企业应如何对待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缺陷、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将其内部控制咨询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进行分离后,是否可以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和咨询服务、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如何安排时间和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型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应有哪些特殊的考虑等10个问题进行了论述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