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制度有望出台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杜旭冬 发布日期:2010/3/11 20:30:51 点击率:598

  日前,某报报道,从财政部获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将被列入我国会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从此,一个包含了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具有梯度发展级次的会计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已基本形成。

  2008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深圳在2003年率先于全国建立了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评出了我国第一批正高级会计师。随后江苏、辽宁、广东、河北等省也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目前,财政部正在认真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研究建立全国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制度。财政部透露,具体的相关制度有望于今年年内出台。

  增值税条例实施已10多年,目前的经济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例如网上交易已经普及,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求。目前,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增值税的规章和一些规范性文件对增值税进行规范和调整,但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增值税法律规范体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尽快制定增值税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增值税立法工作目前仍面临很多难题,例如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问题、是否需要取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少合适、纳税人的税款抵扣制度规范等。增值税法属于国家重要法律,有着比较高的法律效率,因此为了适应以后的经济形势变化,还需要在立法时作出较为长远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