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9〕161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09/8/31 10:22:21 点击率:392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97)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