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贴身秘书” 深圳会计所已先行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王凯 发布日期:2009/8/10 10:25:19 点击率:499

     “这不但可以给创业者们减轻经济压力,还有利于更多人就业、发展经济,对事务所来说也是个重大利好消息,我举双手赞成!”这是在看过《中国会计报》关于建议企业注册至会计师事务所的文章后,一位中国会计视野网站网友的留言。这几乎是业内人士的共同心声。

  记者了解到,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市,早在2007年就开始了由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代理企业注册的探索,并已经开始了实践,他们说自己已经“迈出了半步”。

  剩下的“半步”其实就是企业能否将办公场所设于事务所,而在一些先行者眼中,既有的工商条例是“已无存在理由的”最后障碍。

  深圳冲破传统的“半步”

  毗邻香港的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紧握市场经济脉搏、敢想敢做是深圳人的“名片”。

  1998年,潘玲曼和几位同仁在深圳创办了一家小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去香港考察会计师市场时,她惊奇地发现,香港林林总总的事务所很多都在从事企业秘书服务——不仅代理记账,企业的注册地都在事务所!秘书服务给事务所带来的收益也很可观,有的事务所一年能挣到800多万元港币。

  “当时我就发现这是内地未曾涉及的业务领域,尤其适合刚创立的小型事务所。”由于当时内地工商部门口子堵得很死,照搬香港模式根本不可能,潘玲曼的事务所开始偷偷从事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代理,也就是帮别人跑手续、出文件。虽然收入并不丰厚,但这仍然给一个初创的小事务所以生存希望。此后随着主营业务的开展,代办业务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但潘玲曼一直没有放弃这项业务。

  “我看好这项业务的前景!”潘玲曼对《中国会计报》记者说。

  此后,越来越多的事务所加入了代办企业登记的业务,而深圳市工商部门以及注协等单位也发现了这一经济现象。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大小小的企业多了起来,企业注册登记方面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一方面是登记代理市场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是市场合法、有效的供给不足,从而为一些不法组织和人员从事非法企业登记代理活动提供了市场空间。

  乘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东风,2007年10月19日,深圳市工商局正式发布《关于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行业协会登记代理作用的办法(试行)》。从2007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工商部门开始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提交的代理企业登记申请材料,以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法中介机构代理企业注册登记事宜。

  目前,深圳市工商系统各注册大厅均设立了专项服务窗口,专门受理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在电脑排队叫号系统中增加了“专项服务”项目,对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实行单独排队叫号;开通了网上字号查询平台,便于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通过该平台在网上对需要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进行查询。

  先行者的感慨——“我们只差半步”

  据《中国会计报》了解,截至目前,深圳市已有25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了代理企业登记业务的资格,摆脱了中小事务所单纯为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的局面。

  作为最早涉足企业登记注册代理业务的先行者,潘玲曼所在的北京大公天华事务所深圳分所已经发展为具备全国百强所实力的大所,但她仍对企业秘书服务情有独钟。

  “中介机构尤其是我们会计师事务所,在处理企业登记注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潘玲曼说,首先是与政府部门长期合作积累下的人脉以及处理行政程序的经验,还有就是娴熟的企业财务管理手段。“这种隐形的资源我们没能充分发挥,而这恰恰又是初创企业最为需要和欠缺的东西。”

  创业者们要成立公司,首先要准备资金、寻找场所,然后就是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打交道,而他们欠缺相应的经验,往往事倍功半。另一方面,由于体制的原因,行政部门往往没有充足的力量应对海量的企业监管,往往办事效率不高。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介入,可以缓解政企双方的困境。”潘玲曼认为,如果事务所能够成为创业者与政府部门的桥梁,由事务所集中为创业者做前期服务,随后集中与政府部门处理程序问题,不但可以充分发挥自身隐形资源,又能解决创业者的难题,还能为政府部门分忧,可谓“多赢”。

“现在的问题是国家既有规定不允许企业注册至事务所,这阻碍了事务所企业秘书服务的全面开展。”潘玲曼说,创业者除了跑手续困难外,最大的难题还是在办公场所方面,租用场所的费用对创业者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一旦增加了事务所可成为企业注册地的许可,真正的企业秘书服务才能进行。”潘玲曼说。“现在只差这半步!”

  既有工商规定并非“不可或缺”

  所差的这“半步”最大的障碍便是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即便是开放如深圳市,企业必须具备独立办公场所的规定仍是铁板一块。

  “工商部门执行的是国家规定,这不是能够轻易更改的。”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人士这样回复《中国会计报》。

   国家规定当然不能轻易更改,但探讨其是否仍必要却并非不可。

一位省级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中国会计报》,对于企业登记注册必须有办公场所的规定,其实是为避免“皮包公司”的出现,并且方便工商部门进行监管。“企业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出了问题上哪儿找人?我们又如何进行日常管理?”这位工商局人士反问道。

  不过,这个问题在注会行业人士眼中却并不是一个无解的命题。

  “企业办公场所登记为会计师事务所,其实更有利于发挥事务所的社会监督作用。”深圳市注协秘书长周树藩说。“一些人搞一间民房当办公场所行不法勾当,等出了问题就提前开溜,这办公场所又能有多大牵制作用?这种人去楼空的情况不时见诸报端。”

  但如果小企业的注册地是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较好信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呢?“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事务所在明知要承担一部分企业不良行为风险的情况下,肯定会主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引导,这实际上替工商部门作了工作,而且不牵扯到任何行政职能。”周树藩说,工商部门要求企业有办公场所的初衷,完全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实现。

  防范企所勾结亦不可“因噎废食”

  注会业内也并非对事务所全面开展企业秘书服务毫无反对意见,一些业内人士担忧,一旦事务所与企业进行了如此深入的结合,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事务所与企业勾结,出具虚假财务报告、偷税漏税等弄虚作假行为。

  “这种可能性并非不存在,但总不能因噎废食吧?!”潘玲曼认为,诚信是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根本,事务所会比其他机构更加“爱惜羽毛”。另一方面,企业秘书服务说到底是一项只有“积少成多”才能见效益的业务,事务所并没有必要为这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一旦企业秘书服务可以全面开展,注会行业以及工商部门等肯定会对参与的事务所进行甄别,并且从管理制度上进行相应的完善。”周树藩介绍,目前深圳市对参与代理登记业务的事务所,在准入条件、业务范围、责任义务以及惩戒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

  “从全局的角度来看,事务所全面开展企业秘书服务尤其是允许企业登记至事务所,注会行业能得到的好处相比创业者来说要小得多。”周树藩认为,积极推进企业秘书服务的实现和开展,是注会人服务社会经济大局的责任,也是势之所趋。